本報訊 (馬中法阮法明李進)丈夫瞞著妻子偷偷贈與情人13萬元,妻子得知後,將丈夫及其情人告上法庭,要求確認贈與無效並返還錢款。日前,含山法院審結了這起贈與合同糾紛,依法判決丈夫的贈與行為無效並返還錢款。
  28歲的張先生是上海市人,兩年前在一酒吧認識含山的張某某,後發展成情人關係。為討好對方,張先生瞞著妻子李女士,通過工商銀行轉賬、將浦發銀行東方卡交給張某某使用等方式,陸續給付張某某137082元。今年夏天,張先生與張某某的關係暴露,張先生夫妻大吵一場,張先生向妻子交代了贈送錢款的事情,妻子一氣之下,將張先生與張某某告上了法庭,請求依法確認丈夫與張某某之間的財產贈與合同無效,張某某返還受贈的財產137082元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,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,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,夫妻雙方應當協商一致。張先生在未徵得自己妻子李女士同意的前提下,將夫妻共同財產贈予給張某某,嚴重損害了原告李女士的財產權益,此行為有違公平正義,而且被告張某某明知張先生有妻女,仍保持與張先生的不正當往來,有違公序良俗。同時張某某取得上述錢款也並不屬於善意取得,故張先生贈與張某某錢款的行為應屬無效,綜上,被告張某某應返還13708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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